海关新规定
作者:qdeer 日期:2010-08-11
今天看到海关的新规定,其中个人物品标准如下:
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,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,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晴天霹雳,限额5000元,那我的笔记本,我的相机难道从此就要被据,那人家要是随身背个LV,小香啥的,…………
这是什么GP规定。
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,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,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晴天霹雳,限额5000元,那我的笔记本,我的相机难道从此就要被据,那人家要是随身背个LV,小香啥的,…………
这是什么GP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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